第十二章_流明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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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陆汀把这团未完成的M83星系存入了毕宿五的主机硬盘,投影在他的收藏室里,让它每时每刻都点亮。这间屋子素来被用于放置他最喜欢的东西,比如一匹黑马的等身模型,一只猫头鹰的骨架,一些压碎的没法复原的黑胶唱片,还有他的柚木吉他。

  然后他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一早,邓莫迟果然站在上次的码头,冷眼环顾,衣着平平无奇,那股心不在焉的疏远劲儿却还是让他与人群鲜明地分隔开来。陆汀如上次那般扒在舱门口,伸出手来稳稳一握,把邓莫迟接上自己的飞船。

  他注意到,这人脸上的伤都痊愈了,手上也是,连点伤疤都没留。

  有些不可思议,难道遗传的基因也对愈合能力做了改编?但这终归是好事。

  “早上好!老大我好想你。”陆汀厚着脸皮,快速道。上次邓莫迟编写的程序有自动根据风速和辐射尘扩散方向调整路线的功能,因此也就不用每次都重新设置数值,陆汀似乎有更多的时间黏在他身边。

  邓莫迟只是点点头,坐到后舱闭目养神,抱着他的电弧刀。

  “今天中午我们吃墨西哥卷饼、土豆沙拉和梨子,”陆汀在料理台上忙活,很快就端着托盘也来到后舱,“早上吃三明治。”

  他坐在邓莫迟身边,两个夹了西红柿生菜和油煎鸡腿肉的三明治还有两杯香蕉蓝莓奶昔摆在桌板上。

  “我自己做的。”他笑说。

  邓莫迟的进食速度仍然毫不拖泥带水,他解决完自己的那份,陆汀才吃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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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味道很好。”他对陆汀说。这似乎也是他第一次吃到非人工合成的肉类。他居住的街区附近,贩卖的“肉”都是加了各种香精的蛋白制品。

  奶昔的甜味也比维生素糖鲜活许多。

  “我觉得有点咸,中午的饼已经做好了,没有放这么多酱。”陆汀说着,又坐得离邓莫迟更近了些,后舱的海绵座本身就窄,两人的大腿差点要挨在一起。他慢吞吞地吃,总是细嚼慢咽,吃完还要舔舔手指上残留的奶黄色芥末酱汁,再用消毒湿巾擦拭。之后他把玻璃杯送到洗杯池里用超声波振干净,又一次坐回邓莫迟身边,不多久就心无旁骛地睡着了。

  醒着的时候,他靠在靠背上,睡着后,他在气流的颠簸中挨上旁边的肩膀。

  邓莫迟不动声色地观察着陆汀,发觉这人对自己的靠近似乎总是更趋近于一种本能,又包括裸露的脖子、舔手指时的专心致志——Omega身上绝不该出现的那种毫无防备——而并非是有什么复杂的用意。去试图精确定义,按照自己平时习惯的动机结果论去分析,还不如单纯用“喜欢”这个词描述。

  他几乎要确信这一点了。那么自己作为Alpha的冲动缺乏对他是幸运还是不幸?

  这个问题只能陆汀自己回答。不过肩膀一沉,感觉到大臂被呼上的温度时,邓莫迟想了想,把电弧刀放在一边,好让肩膀完全摊开,更方便枕一点。

  他觉得很奇怪,对于身体接触,每次弟弟妹妹这样缠上来,都会被自己拍开。

  但水的味道让他安定。

  那天是个阴天,并且有风,地表温度要比上次低了几度,这对两人的工作其实比较友好,不会闷那么多汗,冒脱水的风险。那个大坑已经被重新填上了,陆汀清楚地记得它的位置,如今那里一片平坦。

  只能是邓莫迟做的,在自己不在的时候。所以他说的“有事”就是指这件事吗?陆汀想,三具人类尸体在这里放上一夜,会变成什么样子,又放上两夜呢?总之是邓莫迟不想让他看到的样子。

  然而警察当然是不怕尸体的。

  “下次再有这种事,我和你一块埋。”陆汀说。

  “不用想这么多。”邓莫迟简单道,兀自往前走。

  “尸体腐烂会受辐射影响吗?”陆汀追着他问,“我们老师说,辐射浓度过大的地方,死后的伤口也有可能癌变,我看过图,也看过切片。”

  邓莫迟停步,扭头看着陆汀:“不会,腐烂前就被吃掉了。”

  陆汀紧张起来:“被什么吃?”

  面罩遮住邓莫迟的表情,他把事情说得非常恐怖:“变异生物,能跳下去,也能爬上来。只留下骨头。这片区域白天也有出没。”

  当然这也是事实。

  果然之后的路上,陆汀总是神经紧绷,一步不离地跟着他,好像稍有点风吹草动就要拔枪。

  邓莫迟觉得这样还不错。

  他们确实也遇上了凶猛生物,在黄昏前,经过一座山脚的碎石堆后。它们在变异前大概是鬣狗那一类生物,如今有些面目全非,尾部变得有手臂粗,皮毛下也有突出的肿瘤。统共十多只绕着他们聚了一圈,开始慢慢缩小包围,以前遇到这种情况邓莫迟会先放催泪弹,赶不走再挨个砍,或是直接坐在机械小狗的车斗里图个清静。这回倒是不用了,陆汀扫射一圈,不过几秒工夫,鬣狗们都没来得及跑上几步,就全都横倒在地。

  陆汀又给几只挣扎的补了两枪,让它们死得痛快了点。

  “真是的不能你好我好吗非要来招我。”陆汀小声念叨着,跨过两具尸体,和邓莫迟肩并肩走。有几个闪念,他错觉自己杀了十几只真正的小狗。

  “以后可以先赶。”邓莫迟道。

  “……对不起。它们。”陆汀钝钝地说。

  “它们也吃过人,现在这种状态,死了可能还轻松一些。”邓莫迟又道,他觉得解释这种事的自己很蠢。

  “嗯。”陆汀轻声应着,忽然握住他的手。邓莫迟抽出来,他又磨磨蹭蹭地握上,安静又执拗地半句话不说,力气却很大,透过手套厚实的防辐射面料。邓莫迟有些诧异,最终还是任他握着了,直到又到达一座垃圾山,看到想捡的东西,他们才分开。

  事实上,他们的时间也不是总在垃圾场消磨,陆汀跟邓莫迟一块接了几回孩子,从学校门口领上,走几段长长的黑黢黢的路,再坐着大巴回家。陆汀才发觉这对双胞胎上的是特区的中学,是学费收得较低的一所,靠近下层,对比而言虽说硬件设施一般,但教育水平还是比下层的普通中学好上许多。

  至于和人造人聚居区相比——那里登记在册的只有一所学校,似乎已经变成少年犯管教地。

  陆汀又想起那次在车站,自己遇上刚下家长会的三个人,女孩衣襟上别着的特区学校专供的奖励六芒星。

  对此邓莫迟的解释是,他进入了学校的学籍系统,把弟妹添了进去,从小学起就是这样。

  两个孩子还没到十五岁,颈侧打印条形码的位置还是空空如也,所以只要程序上合法了,他们就和其他同学没有不同。

  “你小时候呢?”陆汀问身边那人。

  邓莫迟的弟弟——陆汀姑且只能叫他R179,一直戴着耳机走在前面,忽然回过头,抢先回答道:“我哥才没上过学,他这么闷,在学校会被孤立的!”

  妹妹R180扯扯陆汀的袖子,细声细气地补充:“哥哥都是自学。看书,上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面。他都是晚上做这些,因为白天要去赚钱养我们,还有爸爸……”

  邓莫迟专心看着夜路,似乎没什么想说的。

  陆汀心想,好啊你,果然成天不睡觉。他帮小姑娘把她散落的鬓发捋到耳后,柔声道:“以后我和你哥一块赚钱养你们。”

  R180害羞地点头说好。

  R179则问:“警察不去抓坏人,为什么每天缠着我哥?”

  陆汀大声道:“碍着你什么事儿了吗?”

  R179也抬高声量:“你天天穿的衣服都不一样,其实是特有钱的公子哥吧,你是不是看上我哥长得好看?他可是Alpha!我就是觉得你很奇怪,老是去学校接我们,同学都看到了!”

  陆汀哈哈一笑,连珠炮似地说:“看到又怎么样,嫌我烦是吧,有本事你就快点长大长得比我还能打,能保护好你家小妹,不用别人去接,否则就把嘴给我闭上。”

  R179被呛得说不出辩解的话,开始小声重复,什么你就是图谋不轨。这种幼稚斗嘴对陆汀基本构不成影响,相反,看这青春期的硌涩小孩被自己气得喃喃自语,他心里还有点舒爽。

  邓莫迟却突然打断小弟的念咒:“因为他喜欢我,想让我好过一点。”

  这可谓语出惊人,R179愣得差点绊了一跤,说了句“无聊”,悻悻然转回身子,在前面走得更快了。R180追上去拉他袖子,独留陆汀在邓莫迟身边,咬着唇红着脸,从用余光偷偷地瞥,到扭头呆呆地看。

  “那你有没有觉得,好过一点。”他问。

  “有。”邓莫迟答。

  “我还想……拉手,”陆汀用很低的声音说,“不会让他们看见的。”

  邓莫迟坦然地直接握住他的手腕,虽然没有十指相交,但那手心比指尖温暖。他似乎对被人看见也并不在乎。

  陆汀悄然回握住他的力道,等到这段路走到尽头,他们的汗也交融。在这天分别之前,大巴倒数第二站的站台上,趁两个孩子还没下车,陆汀把个子踮高了点,微张着嘴,亲了亲邓莫迟的嘴角,一下过去之后,紧接着又是一下。

  “什么时候我能去趟你家,我也想带你回我家,”他的瞳仁映着光,条状的白色灯管被含在里面,也变得圆圆的,“我是不是太急了?”

  “过几天吧。”邓莫迟看着他。

  陆汀搞不懂这是否是搪塞,但他坐回巴士最后一排,看着那个背着少女书包的背影领着两个小的,走出光影的边际,他摸了摸自己的嘴唇,心中还是充满一种柔软的满足。

  眼见着陆汀的回收技能越来越熟练,小半个月过去了,也到了每个月买主来收东西结工钱的日子。那天傍晚,天色变暗之前,两人在安全屋旁边那块每次用来交货的空地上并排站着,默默等待。

  废铜烂铁攒了这么些时日,在车斗里堆得很高,陆汀却察觉到,有一小部分东西被邓莫迟留在安全屋里存着,似乎是要自留。但他也没有多问,只是和身边望天沉思的那位一样揣着口袋,手枪藏在兜里拿右手紧握着,目光观察四周,随时提防可能冒头的劫匪。

  “明天放假。”邓莫迟开口道。

  “我不累。”陆汀立刻说。

  “我有事,一周不会过来,”邓莫迟顿了顿,“你也陪陪家人,你的姐姐。”

  我姐很忙的。陆汀想。

  但确实,从邓莫迟的角度来看,跟自己天天待在一起,人家未免会审美疲劳,陆汀懂得这个道理,但他还是险些把距离感准则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个干净。

  于是他也没追问邓莫迟有什么事,需要花一周去做,只是说:“好。”

  大约五点二十分,螺旋桨的声响在上空响起,一架起重直升机摇摇晃晃,在他们面前大约三十米处的空地降落。随后一个人钻出来,连体衣银头发,外面的夹克衫也是银色的,他把防毒面罩按在脸上,也不系带,冲这边大幅度挥手,坐在机舱边缘单脚垂下,还挺倜傥。

  何振声,酒吧里那个管自己叫“漂亮妹妹”的人,陆汀印象深刻。

  原来他就是买家?

  邓莫迟低头按了按手机,带着机械小狗朝他走去,陆汀走在另一边,慢慢把那人看得更为清晰。说不出原因,他直觉这位姓何的跟邓莫迟是十分相熟的关系,至少比表面上的买家卖家要更亲近,或许可以称之为“朋友”。

  也不知道认识几年了,至少比自己这种只认识不到一个月的要强。

  陆汀意识到自己在吃醋。

  但他也是第一次吃,不懂该怎么办才好。

  已经只剩十米左右了,何振声跳到地上也放下面罩,一脸笑嘻嘻的神情,陆汀吸了口气,暗自决定,如果这人跟自己打招呼,那自己也该认真地问好,从而显得懂事从容。却见邓莫迟往前错了错,把自己稍稍挡在身后,冷不丁开口:“一会儿拿到钱,我请你吃饭。”

  “嗯?”陆汀简直要叫出声了。

  “不要告诉姓何的,他会要求跟着。”邓莫迟回头看了他一眼,又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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