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_流明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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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那我不哭了,老大,我不哭了。”陆汀开始给自己抹泪,他慌慌张张地掀起牛仔外套的衣角,在自己皮肤上擦出沙沙的声音,等到再放下来,他已经恢复干燥,只是从脸颊到眼眶都变得通红,比方才更红。

  邓莫迟对这反应感到不解,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他说:“你这样还不如哭。”

  陆汀干脆站起身子,“那我出去缓一缓。”他受惊似的望下来,胸口剧烈起伏。

  邓莫迟倒也不拦,开始闭目养神:“有狼,注意安全。”

  陆汀裹紧衣裳跑出工作室,冷风迎头把他吹出好几个激灵。有狼?这片薄膜的覆盖区域得有多广才能容纳那种早已濒危的猛兽。他觉得邓莫迟一定是不好意思留自己,在吓唬人。可他怎么就头脑一热地溜出来了呢——免得哭鼻子,再让邓莫迟觉得难过?身上只有一把手枪装着十二发子弹,再就是有一把沾着羊油的匕首,他不准备逞能跑进那片黑乎乎的荒地。

  于是陆汀靠在“鹅蛋”的墙边坐下,专门估计了一下视线角度,挑了个邓莫迟看不见的犄角旮旯。狼狈还是要藏一藏的。但这玻璃从外看屋里只有模模糊糊一片,他也无法确定邓莫迟此时究竟在哪儿,又有没有为自己张望。

  “宇宙大力怪先生,”Lucy冷不丁开了口,“我必须提醒您,室外只有零下九摄氏度。”

  “我正好凉快一下。”陆汀盘腿坐下。地面很凉,草也扎人,他对自己说,裤子太薄了,你太没出息了。

  可他吹了风也没什么进步,怪异的红月亮都被吹进了云里,露出的光是一圈皎洁清辉,他却还是那副软弱的老样子,非常想哭。他不断地回想邓莫迟说“我也会疼”时的样子,太动人了,几乎是在说“我爱你”,但这显然是他自己臆测过度,又想到多少次,那些从邓莫迟体内流出的血,他情愿替他流,但做不到。

  出现那种症状,会是因为用脑过度吗?除了恢复速度快之外,邓莫迟的身体素质并没有特别超于常人的地方,会不会过效使用的大脑对他的身体而言是种负担?

  陆汀沉思着,点了支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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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检测到焦油逸散,Lucy又提醒道:“研究表明,人只能在抽烟时得到暂时的欢愉,却不能在之后获得更清醒的大脑和更出色的表现。”

  “你今天怎么这么多话?”陆汀皱眉,“说好了出门在外,保持安静。”

  “因为您今天做了很多失恋人类热衷于做的事,很像一个笨蛋,为了您的身心健康,恕我不能看您误入歧——”

  陆汀把耳麦摘下,又嫌不够彻底,干脆把手环也关了。

  随后他小声哼着不成调子的歌,继续抽他的七星水蜜桃。

  抽了一小半,他就听见狼嚎,并不像是幻听,在很远的地方相互呼应,又被涨潮似的大风骤然吹到耳边。但不知怎的,陆汀心里抓不出一丝的紧张感,好像狼来了才好,他正好可以打上一架,痛快地喊上几嗓子,把自己转回正常的状态。

  直到一支烟抽到底,他也没有等到一匹猛兽。把冻硬的滤嘴藏进裤兜,陆汀回到门前,脸对准安保屏,点了点标有访客图标的红色按钮。

  铃声未落,邓莫迟就开了门。

  “确实挺冷的。”陆汀打了个喷嚏。

  “你抽烟了。”邓莫迟用门板把陆汀兜进屋里,插上电磁门锁。

  “刚才,你在门口等我敲门?”陆汀看到玻璃门框上的一点血痕,同样的高度,邓莫迟鼻尖上也有一点没擦净的。

  那人把鼻子抵上门框发呆等待的模样浮现眼前。

  邓莫迟却伸出手:“我要一支。”

  陆汀给他递烟,给他点火,看他大猫似的眯了眯眼,咬破烟卷里藏的果味珠子。直到合上打火机盖,陆汀的佯装镇定才停止。他跟着邓莫迟走向那圈写字台,堆积如山的稿纸突然被拂下桌沿,哗啦啦掉了一地,邓莫迟清出一块桌面,坐上左半边。

  他看过来,均匀地吐出烟雾,好像有话要说。

  陆汀在裤腿上抹了把手心的汗,心领神会地在右半边的空位坐定。

  “我流鼻血量都不大,也很容易止住,”邓莫迟慢慢地说,“所以你不用太担心。”

  陆汀心说这是什么逻辑,他瞪着那人闪烁的烟头:“我现在很想直接把你这支烟抢走。”

  烟杆被藏到身体另一侧,邓莫迟颇为无辜地侧目看他:“鼻血和烟没有关系。”

  “那什么有关系?”陆汀吸了口气,用力按住自己的眉骨,“昨天陆秉异审你,到底都用了什么?”

  “洗脑、电击、几个刺激神经的基线测试,”邓莫迟坦然说道,“期间我和你父亲有半小时的独处时间,我试着给他催眠,成功了,就复制了他的虹膜、DNA、指纹、声纹。”

  “不过十三分钟左右的时候他就清醒了,”邓莫迟又道,“是我见过最难催眠的人之一,意志力非常强大。”

  陆汀听懂了,他也终于能够理解邓莫迟只身犯险的目的——把总统的那些相关信息复制到手,以后进行机密破译等工作的时候必然会少上许多麻烦,邓莫迟才不是那种做无用功的冤大头。以陆汀现在的立场,他也理应为这个突破感到庆幸、兴奋,可他还是一脸难过的表情。

  “你还记得审讯的时候,除了我爸之外其他人长什么样吗?”他问道。

  “记得。”

  “以后也别忘了,”陆汀入神地盯着地面稿纸上一行难懂的矩阵方程,其实他只是需要一个定点去看,“我抓到他们,给他们每个都来一遍,不信折腾不出鼻血。”

  “……”

  “我认真的,”陆汀半转过身子,又开始盯邓莫迟的睫毛,“说了我就早晚会做到。”

  “洗脑没有奏效,我也没有脑损伤。”

  “但这个过程你得承认它就是非常痛苦。我见过被那样审的人,最后都是精神崩溃,七窍流血,各种功能紊乱,你不能因为坚持下来了就说自己是金刚不坏之躯。”

  “它反而让我想起一些过去的事。”

  陆汀愣了愣,忽然噤了声。

  邓莫迟低下头,碾灭剩下的半支香烟,“那些我忘掉的,现在都记得差不多了,有一点提示就会想起一大串。”

  “那是好事啊。”陆汀下意识打断,他竟害怕让邓莫迟继续说下去。

  邓莫迟固然没有就此停下:“只有一个人,还有和他相关的事,全都是空白,”他手肘撑在膝盖上,左手握着右边的夹板,“我确定这个人存在,其他想了很久,全都想不起来。”

  “是这样啊。”陆汀低声道。

  又一次,两人陷入了共同的沉默,一个低头一个抬头,各自僵着视线不去相交,就这样持续了好一会儿。至少陆汀觉得这便是度秒如年,他的灵魂被磨出了窍,把他的嘴紧紧捂住,也按住他的手,让他无法抬起手腕看一看表,抑或探向身侧,去摸一摸邓莫迟脊梁下愈来愈重的呼吸。

  “你为什么不说?”邓莫迟突然道。

  “啊?说什么?”陆汀恍然立直腰杆。

  邓莫迟还是那样前倾上身拄在自己膝盖上,但回过头,看了他:“说那个人就是你。”

  陆汀无疑是诧异的,但他不自觉地翘着唇角,在笑:“所以你现在都记起来了?我们两个以前的事?”

  “没有。”

  “……所以还是直觉啊。”看到邓莫迟缄口,陆汀的嘴角还是翘着,好像一时没来得及反应,但眼睫垂了下去,“以前那些事……我是这样想的,如果我告诉你,你听着,就像在听别人的故事,读一本第三人称的书,对我们两个意义都不大,你也不会感觉更好,突然丢给你个担子说它就该长你身上,谁都会觉得很奇怪吧,”如大梦初醒,他又笑了笑,比方才松软,或者说是没精打采,“算了。”

  邓莫迟似乎认真琢磨了一番这话里的意味,终于他也坐直了:“但你身上有我的味道。”

  “是,有,”陆汀攥紧五指,“然后你想说什么?”

  “我们是朋友?”

  “……”有那么一瞬间,陆汀的神情称得上惊恐。

  邓莫迟却在他最惊恐时,安静地靠近,亲了他嘴角一口。

  那是非常轻薄、干燥、隐晦的一个吻。就像人潮里一次擦肩,没有产生温度,就结束了。

  但谁也不能说它并未发生。

  “你有什么感觉?”陆汀努力平复了平复自己,问。

  邓莫迟还是那样探究地看着他,实话实说:“没什么特殊的。”

  陆汀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突然,他握着邓莫迟的肩膀把人扑在桌面上,侧身一翻,直接把重心坐上去,骑上那人的腰。这是种不容反抗的钳制,脸对着脸,两边都是乱堆的稿纸、显示屏的背板,直烘得人满头燥热,陆汀看到自己的手已经先于意识垫在邓莫迟脑后,上身也像被线绳吊着似的不敢往下压,怕碰到那人的伤手。他好像是委顿的、愤怒的,也觉得自己非常可笑。

  另一只空余的手悬在半空,拳头终究是没落下去。

  陆汀整个人都冻住了,邓莫迟乌黑的头发纠在他的指缝,也漏出去,铺开在桌面上,顺滑如同液体。他却颓然退出,让邓莫迟枕回桌面,自己则抱起双臂,无措地别过脸,看什么都刺痛。他简直不敢相信,他想起邓莫迟不在的时候,自己每天都妄想,找到一堆那人的东西把自己埋进去,但它们的味道也会散开,就像记忆也是会散的,一年,两年,十年……他怕邓莫迟不回来,怕自己找不到,等到独自死去的那一天,他就变成一具无法感同身受的空壳。

  但没想到这遗忘已经提前发生了,却不在自己身上。

  好吧,陆汀花一秒钟接受这个现实,花一夜去下定决心。尽管他很愿意变成什么东西,挂在邓莫迟身上,好让人永远不把他丢掉,烧成灰压缩进一个小瓶子也行,但他用力地掐断这些肖想,只为重逢而开心。邓莫迟这么温柔,这么理智又清醒,他明明不想无理取闹的。

  可是他的眼眶又一次红了,在那束专注如旧的目光下,他开始慌不择言:“所以我说还是做朋友啊,”他往后磨蹭着,想麻利一点,直接跳下这张桌子,“我再出去缓一缓。”

  邓莫迟却一把拉住了他。

  “怎么了?”陆汀想挣脱。

  “你不甘心,”邓莫迟掐紧他的腕骨,“有话就说啊。”

  陆汀被掐得发麻,这股酸麻从手腕流经肩膀、脊骨,一直冲上大脑,搅乱他的一切一切。随后,普通的某一秒过去,他觉得这些骨头都被邓莫迟抽出,身体一点力气也不剩了。

  更没法再跟自己打架。

  “是,我不甘心,为什么要甘心,我难过得都要死了,”他忽然明晃晃地笑,愉快地说,“邓莫迟,你这么聪明你当然猜的是对的,我们怎么会是朋友啊。”

  “我是你的Omega。”终于说出口了。

  邓莫迟没有蹙眉,没有眨眼,那截手腕被掐出青印,指甲嵌进皮肤,他也没有松开。

  陆汀却笑不动了,他突然看到自己的委屈,那样端着,摆出一副从容姿态,是害怕受伤?可他为什么尝到的还是苦。他干脆俯下身子,弓腰避开那只伤手,脸却和邓莫迟贴得很近,柔声说道:“老大,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我是你的Omega,身体上有你的标记,绳子就拴在我脖子上,你不在的时候我和你一样无欲无求,抑制剂都不用打,但你一回来我就成了你的婊·子,”他不指望这种露骨能蛊惑别人,自己倒是红了脸,顿了顿,又坚决说了下去,“脆弱感性又烦人的,婊·子,和你说话、和你在一块的每一分钟,包括刚才,我们在说重要的事,我都有很多下流发疯的想法,但我还想装得和你一样不在乎然后你也看到了,我失败了。”

  说罢他不等邓莫迟回应,直接亲了下去,亲得目空一切,权当是最后一次。而邓莫迟并没有料想中的僵硬,甚至被他舔着唇缝张开了嘴,舌尖碰到他的舌尖,又擦过敏感的上牙床,很痒。陆汀瞪圆眼睛又闭上,狠狠打了个哆嗦,他马上就要宕机了,有些凉的鼻尖,柔软的唇,还有诚实笃定的呼吸,他所思念的所有……

  怎么都和从前一样。

  铁生锈了,磁极怎么还在,那些微小的电荷渗透他的血管,直逼心脏。

  而邓莫迟甚至伸出手,摸到衬衫后领以下,在那块伤心的皮肤上轻轻擦揉,指尖一点点摸过每一粒永不消退的凹痕,他在描画。“别怕。别哭。”亲吻间隙里,这几个字就像呓语。

  陆汀才意识到自己又流了眼泪,他却再不想反抗了,完全把自己放了下去,睁眼时,睫毛扫过邓莫迟被他打湿的眉头。

  “我输了。”陆汀说。

  “我想和你在一起。”他又道。

  相比他起了一身的雾,邓莫迟的眼睛还是清清明明,呼出热气,认真地揉了揉他眼睑下的红肿。

  陆汀吸吸鼻子,用鼻梁去蹭他的指腹,“以前那些再也想不起来,也没有关系,我们重新认识也没有关系。让我和你在一起,就好。反正现在的我和以前也不一样了。你喜欢现在这个就好了。你和我说过一个词,连接,老大,我们的连接还在呢。”

  “连接。”邓莫迟哑声重复。

  “所以你一定会再喜欢上我的,”陆汀忽然傻傻地笑起来,阴沉和烦恼都一抹而去,捧上他的脸颊不撒手,“我会很努力很努力,但如果只是嘴上说说,又觉得漫无目的。”

  “不会。”邓莫迟用一只手抱他。

  “这样吧,以后你要对我评分,根据我的表现。”

  “没必要。”

  “老大,求你了,就配合一下!”

  “……不要。”

  “那我就自己算,”陆汀照旧兴致勃勃,如数家珍的语气让人觉得他像在掰着指头列举,尽管他的两只手仍然黏在邓莫迟颊侧,“做了让你不开心的事就减分,比如像这样乱哭一次就减五十分,但今天不能算数。然后我做得好也得给我加分,做的饭如果好吃就加五分,变聪明了加十分,让你笑一次就加五十分。其他选项以后碰上了再说。”

  邓莫迟还是那样奇怪地看着他。

  陆汀不管不顾,理直气壮道:“然后等你有一点点喜欢我的时候一定要让我知道,我会很开心的,再等我的分足够高,一百分了你就要好好地抱我,比现在用劲儿的那种,两百分,就亲亲我。等到一千分……你要是再把我弄得像现在这样,湿了……”

  “就得负责堵住。”这句陆汀说得几不可闻。

  “堵住?”

  “就、就是——”

  “我明白了。”邓莫迟红了耳尖,捂他的嘴。

  陆汀呜呜抗议了几声,含混道:“那答应了吗?”

  “嗯。”这回倒是干脆。好玩似的,邓莫迟还戳了戳他腮边还在泛潮的软·肉。

  陆汀仿佛连发梢都在发烫,心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咬了那掌心一口,自觉翻身下桌,嘴上还不甘示弱,背过身道:“紧张什么,又没让你现在就堵。”

  邓莫迟则直挺挺地坐了起来,确实也没有现在就堵的意思,兀自在写字台下翻找,竟从稿纸堆里翻出一件长袍,皮面毛里,厚实又暖和,“拿着。”他说。

  陆汀转回身子,一知半解地接过。

  “不是要看辐射源吗,晚上看比较清楚。”邓莫迟又蹲回桌板下,单手翻得麻利,很快又拎出一件质地类似的袍子,不过是短款,“穿上就不会流鼻涕了。”

  陆汀颇有些过意不去,他帮伤员穿好外套,绑正夹板,就把人先请了出去,他留在这屋子里还有两件事要干,一是擦干净脸,二是擦干净腿。那条手帕投洗了几遍,最后还是不能要了,他就把它丢进废纸篓,揣着皮袍口袋钻出大门。

  邓莫迟拎着方才一块翻出的大功率手电,正在门口等他。

  “我看到垃圾桶里好多药盒,都是一种,”陆汀拿过手电,照亮前路,“你吃安眠药?”

  “不想因为失眠浪费时间。”

  “和我睡的时候你从来不失,”陆汀踮脚,撞撞邓莫迟的肩膀,皮袍很沉,他的碰撞也沉甸甸的,“今晚就,试试吧。”

  “好。”邓莫迟还是一本正经。

  这又是一条长路,一时间都不习惯有人相伴,他们也还是没什么话说,但周身已经没有来时那条的寒冷,陆汀把右手揣进邓莫迟左边的口袋,那人的手在里面接住了他,也回握了他。

  中途两人翻过一个丘顶,居然真遇上了狼,像图鉴里西亚郊狼的品种,足有十多只的一群,但陆汀也在那时明白了为什么邓莫迟明知有狼还在露天夜间走得如此淡定。

  那些狼根本不敢靠近,在离他们大约三十米远,刚进手电筒照明范围时,就夹着尾巴一股脑跑走了。

  邓莫迟对此习以为常,陆汀把枪别回腰带,默默想,总不会是自己的原因。

  这回有邓莫迟给的电子地图,陆汀心里多少有了点数,走了大约一个半小时,背的热水都被两人喝下去小半,他意识到,离圈画出来的目的地只剩一座覆着薄土的石丘了。

  隐隐有绿光从对面传来,溢出山丘边缘,爬得越高,光就越浓。

  而邓莫迟还在神游,这让陆汀也觉得没什么要紧的了,爬坡时,他甚至有闲心去看月亮,锈迹斑斑的橘红已经褪色,月亮从灰扑扑的云絮中钻出,就像经历了清洗打磨,如今是一轮锃亮的银白,遥遥高悬在穹顶。

  陆汀看得入迷,这颗星球离得再远,也还是太巨大、太清楚了,随时都会掉下来似的,让人肃然想起许多更为开阔的词,譬如神话,譬如时间,“老大,我从你家拿了几本书,晚上一想你,我就会读,”他喃喃地说,捏了捏邓莫迟的手指,“上世纪有好多书都喜欢描写月亮哦,我就记得住一本里面,它是这样写的,‘苏萨娜,我曾要求你回来……那时世间有个硕大的月亮。我看着你——’”

  “看坏了眼睛。”

  邓莫迟接道。

  他当然也读过这本书。他的笃定就像从未忘记。

  随后他拉着陆汀并肩站上山顶,山下是一条深沟,地表黝黑的花岗岩闪动月光,横着长年风化塌陷形成的裂隙,就像平滑的鼓面被鼓槌捅破,撕裂出一个个洞眼。

  而地下似乎是空的,有盛大的绿光筛过这些裂隙,树丛般冒出地面,幽幽碧色刺破夜的黑、月的白,一直延伸到沟谷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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