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8章 大明之福_带着军火库到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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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8章 大明之福

  第998章大明之福

  坐上磕碜的座椅,方以智招呼一声秦牧,递给他一个毛茸茸的大帽子:“戴上!这车跑起来可快的很,唯一不好的就是风太大,吹的人浑身发抖。夏天还好些,冬天就是受罪!”

  秦牧哈哈一笑,丝毫不以为意地跳上车:“怕啥。凄风冷雨还能比枪林弹雨更可怕?我可不是温室里的花朵,一点都不怕这些!”

  方以智点点头,发动车子:“那最好不过了。我们出发了!”

  轰隆隆。

  明明是一辆汽车,发动点火的时候,却发出堪比火炮轰鸣的声音,让得秦牧吓了一大跳。

  “好家伙,这还是个大脾气的!”

  他抓着抖动不已的车身,忍不住惊道。

  方以智哈哈一笑,这才落下前进挡,直接就让车子冲了出去。

  也亏得这从马鞍山火车站到帝国科学院的路是平坦无比广阔无垠的地方,否则的话,光是方以智这不减速的转弯,就足够让两人连人带车的翻沟里了。

  方以智制作的这第一辆汽车,明显的带着他浓厚的个人风格,造型古怪不说,更是没有什么档位,直接打火发动之后,就是油门一路到底,速度提的飞快!如果不是方以智一脚踩着刹车,秦牧甚至担心,这车子的发动机会不会因为憋劲儿太足直接炸缸掉。

  好在最后,两个人还是安然无恙的回到了帝国科学院。

  当秦牧跳下车的时候,虽然穿着厚厚的大衣,头上戴着能够包住耳朵的大帽子,但秦牧还是被冻的直打哆嗦,甚至连鼻涕都长流不止。

  秦牧下车之后,就开始批命的跺脚搓胳膊搓脸,好半天之后,才感觉身体似乎恢复了知觉。

  “怎么样,速度是不是很快!这可比骏马快得多了!”方以智笑呵呵的从驾驶座上下来,对秦牧说道。

  秦牧揉着鼻子,猛点着头:“快!快的很!这就是我心目中的汽车!就照着这么来,继续改进,继续发展!距离我们的好日子不远了!”

  “不过。”秦牧指着那没有任何遮挡的车头前部,对方以智说道,“这前面得加挡风玻璃,上面还得加上顶棚,要把这车头全都包裹起来!这样开车的时候,才不会遇见意外!”

  得亏马鞍山这是深秋时候,空中已经没有了蚊虫乱飞,不然的话,光是那蚊虫的骚扰,就足够让这汽车折戟沉沙。

  方以智设有同感的点点头:“这个我也考虑过啊。按照那些运输车的造型来,我们如今生产的玻璃根本就不行啊。那速度稍微一快,一个小石子就能让整块玻璃碎成好几块!那可比不装挡板更危险!”

  秦牧当然知道,普通的玻璃是没有办法做汽车挡风玻璃的。不过,自己如今已经将玻璃技术下发下去了,按照民间的速度,说不定很快就可以出现类似效果的玻璃了。

  最不济,把薄玻璃换成厚玻璃,也是可以起到防护作用的。

  “放心吧,我前两天刚完成了玻璃制造技术的私有化,以后我们这边就不用费劲的生产玻璃了,让南北两个玻璃厂给我们提供就行。而且,他们也会着手研究怎么改进玻璃,发现新型的玻璃。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继续使用专利权的权力。说不定用不了多久,就会出现钢化玻璃或者塑制玻璃,再不行,我们先在后面铺上一层铁丝网,再装上玻璃也行。”

  人都是被逼出来的,就算目前没有好的办法得到钢化玻璃,秦牧也还是一瞬间就想到了好几个解决办法。

  总之,汽车是要造的,挡风玻璃是必须要有的。不然的话,这东西跑起来只会坏事。

  “还有,马鞍山附近,以后就不许让人随便靠近了。特别是我们试车的时候,千万当心撞到人!”秦牧不放心的对众人叮嘱着。

  虽然如今马车少了,也少了当街撞人的蛮横子弟,但秦牧可不想让自己的汽车还没投产呢,就现因为撞死了人的事情,被弄的怨声载道胎死腹中。

  方以智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或者说,是从心底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点头应了一声之后,还是将关注的重点,放在了挡风玻璃上。

  第二天,秦牧起了个大早,特意在宋应星居住的小院外等着老人起床。

  结果秦牧左等右等,都没等到老人出来。反倒是一直到了中午的时候,才看到宋应星端着饭盒,从远处的食堂里一路走了过来。

  见到秦牧,宋应星很是惊奇:“秦帅,你这是在干什么呢?跟个标兵一样的杵着。”

  秦牧见到宋应星从外面出来,很是吃惊:“宋先生怎么没在屋里?我等了你一早上,怎么反倒从外面回来了。”

  宋应星上下看看秦牧,冷不丁的问道:“你早上什么时候过来的?”

  “天刚亮啊。八点钟。”秦牧不是很确定的回答。

  老人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天没亮就起床锻炼去了,你来打时候,我都已经进实验室做实验了。”

  秦牧老脸一红,这才尴尬的挠了挠头:“我以为自己来的早了,担心你休息不好,没进去叫你,哪知道你早就起床了啊。”

  “呵呵,我年纪大了,睡眠就少。加上晚上睡的早,可比你要勤快多了。”宋应星呵呵一笑道。

  看着对方花白的头发,秦牧一时之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最后只能重重的一鞠躬,对老人说道:“宋先生辛苦了!这些年来,你为我大明做的贡献,全国上下,有目共睹。大明有宋先生,实属我们之福!”

  宋应星笑呵呵的把秦牧扶起来,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是我应该多谢秦帅才对。宋某一生追求的,就是将自己的毕生所学奉献给大明。只可惜半生蹉跎,世事无常,一直没有机会。及至遇见了秦帅,才能让我一展所学。在帝国科学院的这些年里,是我过的最痛快尽兴的日子。我能每天心无旁骛的研究,能够亲眼看着自己的研究给大明带来改变,这才是我最心满意足的地方。与其说,我是大明之福,不如说遇见秦帅,是我之福气。没有秦帅,宋某断然不会有今天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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